关于《通化市大力发展和推广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55号)文要求进行开展本市对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及发展。
二、起草过程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55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建筑业绿色发展,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带动我市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发展,着力打造我市新的经济增长极。
三、主要内容
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转变建筑产业发展方式、建设绿色生态节能建筑的中心任务,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以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为主线,以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生产基地、示范项目为载体,促进通化市建筑产业加快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