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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2021/04/29 8.2k 阅读 88 点赞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加快推动通化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通化市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要论述和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全市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能力,正视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委、市政府决定制定、出台《通化市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编制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2021年2月,卫健委着手起草《通化市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在起草过程中,卫健委结合通化实际,认真研读并吸纳了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月中旬,形成《实施意见》初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先后征求了各县(市、区)、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和发改、人社、财政等部门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和提出的修改意见以及相关部门反馈的修改建议,卫健委组织委班子成员、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逐段推敲,逐字斟酌,十三易其稿,经市司法局审核后,形成《实施意见》(讨论稿)。3月22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市委于2021年4月30日印发了《中共通化市委 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通发〔2021〕13号)。 

  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共分为三个部分。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依法防控,系统治理;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指挥,联防联控;信息共享,精准防控。通过3—5年努力,建成体系健全、责任明确、功能完善、反应迅速、协同联动、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公共卫生体系。到2025年,把我市打造成可辐射北至吉林梅河口、南至辽宁桓仁、西至辽宁新宾、东至吉林白山,服务规模500万以上人口的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主要是完善六个体系。一是完善应急指挥体系。二是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三是完善医疗救治服务体系。四是完善基层医疗卫生防控体系。五是完善人才培育体系。六是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二是强化投入保障。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四是强化社会监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