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市政办发〔2022〕14号),按照相关要求,作以下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一主六双”和“一四五”发展战略,保持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定力,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创美丽通化生态强市建设新局面。市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2月启动《通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规划》通过网络面向社会征集了有关意见和建议,收集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资料,2020年12月形成征求意见稿,3轮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履行了挂网公示、集体讨论、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于7月8日经市政府2022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四大部分,共12章48节。第一部分,主要总结“十三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分析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第二部分,阐明“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思想。坚持的“六个”基本原则、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重点目标和2035年对全生态环境改善的美好愿景。第三部分,详细阐述“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明确了强化源头管控,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坚持协同控制,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深化三水统筹,改善水生态环境;推进系统防控,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加强生态保护,维护生态服务功能;应对气候变化,加强温室气体控制;强化风险防控,筑牢环境安全底线;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开展全民行动,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等9方面的方面的思路、重点工作和具体任务。同时,在相关章节后,附设了工程项目内容专栏,为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效支撑。第四部分,从明确职责分工、加大资金投入、严格考核评估、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公众参与等方面保障规划落地实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