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与依据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造力和活力,建设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制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 4 个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2 号)要求,特制定《通化市保障有力要素环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编制过程
根据《吉林省保障有力要素环境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由市 发改委牵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方案》,经反复研究修改,并与相关单位多次沟通,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先后征求6个县(市、区)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以及26个市直部门意见,根据反馈建议予以修改完善,并按规定履行了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等相关程序,形成《方案(送审稿)》。经市政府2023年第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方案》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主要包括8个方面、88条具体措施。
一是优化土地要素保障方式,提出统筹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等10条措施。
二是稳定电力要素供给,提出完善稳增长重点企业和重大项 目用电优先保障清单、开辟办电“绿色通道”等5条措施。
三是提高劳动力保障水平,提出全面推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告知承诺制、落实“一企一人”包保帮扶机制等9条措施。
四是拓宽资金供给渠道,提出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建筑业金融支持力度等15条措施。
五是增强技术要素保障能力,提出深化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行动等10条措施。
六是推进数字化助企赋能,提出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等7条措施。
七是加大减税降费支持力度,提出继续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实施增值税优惠政策等10条措施。
八是完善项目全流程服务保障机制,提出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帮助域内企业对接国内外企业对接等21条措施。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提出加强部门协同、跟踪督导反馈、强化舆论宣传 3 项保障举措,确保顺利实现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