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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政策解读

2023/12/11 5.9k 阅读 386 点赞
  2022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印发实施后,一些法律法规作了修订,有的机构职能发生了调整,涉及清单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需要进行调整。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2023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国办发〔2023〕5号),2023年8月7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吉政办发〔2023〕20号),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据此,我市修订形成《通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市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6个县(市、区)、36个市直相关部门和驻通中(省)直部门,根据《吉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结合我市实际,在《通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基础上,新增3项,调整119项,减少28项,其中取消4项,调整市级权限24项,修订形成《通化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涉及36个市级部门。主要内容包括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四部分,涵盖市、县、乡及共同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67项,其中市级321项,县级265项,乡级4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