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出发,深刻把握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战略意义,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是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总基调,全面系统阐述了我国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思路与方法,并对未来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要求、新方向和新部署。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明确要求。
吉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提出了建设“生态强省”的发展战略。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吉林省作出的“绿水青山、冰天雪地都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这条路要扎实走下去”重要指示,坚持绿色发展的精神,提出了建设“生态强省”的发展战略,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吉林样板。
通化市全面推动“生态强市”建设,持续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2016年,通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通化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2016~2020年)》,同年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通化市于2019年取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2021年,生态环境部先后发布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通化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组织编制《通化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30年)》,《规划》以“稳步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总目标,全面总结近年来市域经济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提升、人居环境改善、生态文明创建成果显著等工作基础,重点阐明通化市持续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提出完善生态制度、维护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空间、培育生态经济、践行生态生活、弘扬生态文化等主要任务与举措,全力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通化,力争在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