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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整改结果的公示(反馈问题十五)

2023/12/13 1.2w 阅读 459 点赞

  根据《吉林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将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关于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反馈问题十五)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污水处理能力短板明显。松原市太平川镇、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等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管网建设滞后等原因,导致负荷较低,无法稳定运行。 

  整改目标:初步补齐污水处理能力短板,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整改措施: 

  1.2022年8月底前,规划建设局全面梳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的“污水处理能力短板”问题,建立问题清单。10月底前,对于存在问题的,制定推进工作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推动解决。 

  2.严格落实整改任务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逐步推动解决,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3.规划建设局定期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现场督导,通过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做好设施设备日常养护,及时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的突发问题,指导做好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严格管理,污水处理厂出水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    

  整改完成情况:1.目前,辖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就近排至化粪池,对外雇吸污车对化粪池内的污水进行抽取,抽取后送至通化市医药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暂无“污水处理能力短板”问题。 

  2.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核心区建污水处理厂1座,相关环保手续均办理完成,暂未投入使用,待投入使用后,建设局将严格管理,定期督导,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严格管理,出水达标。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港务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郝卓然 

  联系电话:0435-5807571 

  附件:1.建设局情况说明 

      2.城市污水处理厂相关手续 

  港务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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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