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

2023/12/13 4.0k 阅读 311 点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保护野生动物,促进野生动物资源的恢复和可持续发展,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吉林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通知:禁止非法使用任何工具和方式猎捕、杀害陆生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陆生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粘网、地弓、吊杠、钢丝套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非人为直接操作并危害人畜安全的狩猎装置、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火攻、烟熏等方法进行猎捕。禁猎期限为全年。

  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法定特殊情况,确需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吉林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

通化市林业局   

2023年12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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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