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通化地区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公示

2024/06/16 3.3k 阅读 155 点赞
  为落实《关于印发吉林省城市黑臭水体再排查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建联发〔2024〕14号文件要求,贯彻《吉林省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2024年5月24日至6月2日通化地区县级城市集安市对阅莲河、二股流河、黑鱼泡、莲花湖4处水体聘请三方单位进行3轮水质检测,检测指标均已合格,未发现水体存在返黑返臭的情况。2024年6月12日由通化市住建局、通化市水利局、通化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集安市4处水体排查结果进行逐一现场复核。已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黑鱼泡,小微水体莲花湖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均以达标,不存在黑臭水体。特此公示
附件:通化地区集安市排查水体成果表
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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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