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
政策通知公告

通化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更新《通化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4/05/10 5.6k 阅读 414 点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区片综合地价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通化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通市政函〔2020〕77号)自2020年12月4日施行以来,至今已满3年,达到上位法规定的调整年限。为确保我市征地补偿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应当及时组织修订,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现势性,按照《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吉自然资函〔2023〕454号)要求,依法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我局代市政府起草关于调整更新《通化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3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1.通信地址:通化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监督科(地址:东昌区龙泉路999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通化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电子邮箱:thytgzk@163.com
通化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