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29号)相关要求,按《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和《吉林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53号),经向社会发布申报公告、各相关部门调查统计,并经各地排查核实,已确定通化市2026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889家和火灾高危单位名单43家(名单附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7条规定,现向社会公示。
通化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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