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通化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公开选定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建设项目(通化段)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现将有关报名参选评估机构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沈阳至白河高速铁路建设项目(通化段)被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装修、附属物等,四至范围:二密众友加油站~内陆港务区保税中心~延既有铁路延伸至二密河北侧,共涉及征收建筑面积约850平方米,征收户数5户。
二、报名条件
(一)取得法定评估备案证书;
(二)三级(含三级)以上备案等级;
(三)评估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通化市设有办公场所(派驻机构)
(五)估价师确保半小时内到达评估现场
三、报名材料
(一)项目评估申请书及工作实施方案;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六)其他。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1月14日
地点: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大楼
联系人:李大任 联系电话:18543576966
邮箱:346424039@qq.com
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