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1号)及《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通市政发〔2013〕14号)有关规定,经文件实施部门评估,拟废止《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市葡萄酒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通市政办发〔2020〕17号)和《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市政办发〔2022〕16号),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市政府制发的现行有效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如有清理意见,可以向我局一并反馈。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7月16日。
电话:0435-3215657
邮箱:sfjscbak@126.com
邮编:134001
通信地址:通化市东昌区秀泉路582号通化市司法局法制审查备案科
通化市司法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