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通化市人民政府对《通化市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进行了批复,根据通化市化工产业园建设的实际情况,拟将园区功能分区、内部道路、园区内河道防洪、集中供热、配套基础设施等进行优化调整,实现降低园区投资、科学规划的目标。同时,结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 年版)》、《国民经济业分类》等相关内容将园区名称由“通化市化工产业园”调整为“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为更好地进行本轮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现将《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向社会公示。请该规划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间向陆港经开区化工园区管理局提出陈诉、申辩、请求协调等书面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诉、申辩、请求协调等书面材料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并对公示方案无异议。公示结束后我单位将综合各方意见依法报批。
一、意见反馈需以书面方式
1.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2.多人共同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3.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二、公示地点
通化市人民政府网站。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30天,自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21日止。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艳娜
联系电话:0435-3388651
吉林通化陆港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管理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