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
政策通知公告

通化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25/08/24 1.7w 阅读 512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成员单位:
  水利部全国山洪灾害气象预警简报(第231期),对我市东昌区、二道江区、通化县、集安市发布山洪灾害红色预警,对柳河县发布山洪灾害橙色预警,对辉南县发布山洪灾害黄色预警。
  市防指已于8月24日9时00分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根据《通化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决定于8月25日10时00分起,将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应急响应,请各单位密切监视雨情发展动态,明确防御重点,强化预警发布,适情提前组织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切实落实防汛各项措施,同时要突出抓好强降雨可能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灾害防范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请山洪灾害红色预警区域适时采取“五停”措施。
通化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8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