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5日通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通化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通化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通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和吉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体现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指导思想明确、发展思路清晰、目标设定积极稳妥、任务举措务实可行,符合我市市情,体现了全市各族人民共同意愿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干劲,一以贯之、久久为功,为实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目标、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通化新篇章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