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
政策公示公告

吉林省公布最低工资标准

2024/08/23 5.5k 阅读 501 点赞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

发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吉政函〔2024〕6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小时;吉林、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5元/小时;四平、通化、辽源、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8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小时。


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刘彦冰  主编:王首道  审阅: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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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