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2019〕5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要求,经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市就业服务局审核后,市残疾人联合会等47家单位符合补贴申请条件,拟发放资金1869980.21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通化市就业服务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16日—12月18日
联系电话:0435-3269633
监督电话:0435-3261178
附件:
通化市就业服务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