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旅厅关于《吉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及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吉文发〔2018〕42号)和《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重点围绕履职尽责和开展保护传承活动等方面,对本地区开展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评估,并对绩效评估结果进行了认真复核,复核情况和结果公示如下:通化地区省级及以上传承人共计44人,此次考核称职人数30人,未考核人员共计14人,其中7人免考核(国家级传承人3人,75周岁以上4人)、7人已故。公示期为5天,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市文旅局文化遗产科。
联 系 人:董津名
联系方式:0435-3259757
附件1:通化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绩效评估情况汇总表
通化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11日
编审|张茂强
供稿|
编辑|张智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