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2026/08/05 1.4w 阅读 264 点赞 查看原文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各缴存单位、缴存人:按照《通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2025年度通化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现将通化市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816元。调整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2026年7月已按原缴存基数缴存的职工,请各单位按照新缴存基数办理补缴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通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8月5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通知